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试基地燃气系统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试基地燃气系统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东部工业区
建设内容: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营口)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开发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和大型装备的中间试验基地。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7〕411号文对中试基地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冶炼车间、铸钢车间、锻造热处理车间、铆焊车间、重型加工装配车间、轧辊车间、试验车间(包括热轧车间和冷轧车间)以及锅炉房、1座10万m3焦炉煤气柜、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辅助设施。
原环评报告书中,中试基地计划使用营口嘉晨燃化公司的焦炉煤气作为各生产车间的燃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燃气管道施工困难等原因,中试基地燃气供应方案发生了变化,改由自行建设的制气-冶炼联合流程工业试验装置(以下简称制气炉)产生的煤气作为中试基地气源,同时建设配套的制气炉原料场、制气炉煤气柜、给排水及供配电等公辅设施,并对中试基地原拟建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站及氧气站等进行改建。
制气炉是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装置,其位于于中试基地厂区内,不新征用地,可向中试基地供应高热值煤气,同时解决电炉冶炼需要的热装铁水的问题。
中试基地燃气系统变更项目建成投产后,配备的生产和试验车间有:制气炉车间、冶炼车间、铸钢车间、锻造热处理车间、铆焊车间、重型加工装配车间、轧辊车间、试验车间(包括热轧、冷轧试验车间)以及中心实验室、氧气站、锅炉房、空压站、除盐水站、净化水站、煤气柜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措施:
废气:中试基地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粉尘、SO2、NOx以及少量氟化物、油雾等,中试基地对上述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控制措施,其中原环评报告书中各车间大气污染源均按环审〔2007〕411号文进行治理;制气炉车间出铁场系统、矿焦槽系统和铸铁机系统产生的含尘烟气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制气炉热风炉及锅炉等均采用净化后的制气炉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净化后废气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全厂用水实行清浊分流、以净补浊、一水多用、串级使用和循环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减少新水用量,各生产工序均建有配套的水处理及循环设施;各生产工序强制排放的废水经厂内再次利用水站处理后,根据不同水质要求,回用于全厂各生产系统和厂区喷洒用水、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了隔声、消声等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中试基地燃气系统变更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要求,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污染源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中试基地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工程资源、能源利用合理,采取的环境污染控制措施成熟可靠,环境影响也比较小,中试基地燃气系统变更后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在严格执行主体工艺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原则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可行。
四、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到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亦可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期限为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一号 邮编:115004
联系人:王晓鹏
联系电话:0417-3257726 传真:0417-3257777
电子邮件:wxiaopeng1100@126.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刘晓刚
联系电话:010-83587526 传真:010-83587526
电子邮件:liuxiaogang@ceri.com.cn
八、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哪方面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最关注的问题;您是否赞同该项目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